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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和示范实验教学中心建设要求,为加强学院教学设备仪器的规范管理,提高教学设备仪器的使用效能,保证本科教学实验的需要,建立开放共享的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平台,本着保证教学,面向师生,资源共享,开放使用的原则,依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和学科特点,现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 本办法中教学仪器设备是指学院和学校购置的用于本科教学实验的所有仪器设备。

2. 教学仪器设备必须首先保证本科教学需要,在保证本科教学需要的前提下,面向院内外师生,开展科学研究,提供社会服务。

3. 教学设备仪器要根据本科实验教学要求和实验室功能规划配置,建立实验教学平台,形成若干功能性教学实验室,实现资源开放共享。

4. 教学设备仪器实行校资产设备处和学院、实验中心、实验室三级负责,统一管理,责任到人,保障仪器设备的规范管理、高效使用和正常运行。

5. 实验中心在校职能部门和学院领导下,负责对学院教学设备仪器的配置、管理、使用进行规划、协调、组织、监督,落实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任务。

二、教学设备仪器的分类与分级

根据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的价值、用途、使用技术要求和安全风险程度,为方便管理和使用,进行如下分类。

1. 按价值、用途、使用技术要求和台件数分类:

A. 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单台(件)价值在10万元以上,经简单培训难于掌握全部操作技术的仪器设备,如:气相液相色谱,蛋白质纯化系统、电子显微镜等。

B. 较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单台(件)价值在3-9万元,经简单培训,教师和研究生可掌握操作技术的仪器设备,如:冰冻离心机、高速或超速离心机、超声波破碎仪、PCR仪、分光光度计等。

C. 一般仪器设备。指单台(件)价值在1-3万元,无需进行培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就可以操作使用的仪器设备,如:凝胶成像系统,制冰机、普通离心机、灭菌锅、培养箱、超净工作台等。

D. 低值仪器设备。指单台(件)价值不足万元,公用率相对较低或台套数较多的仪器设备。

2.按安全风险程度和损坏预估价值分级:

A. 高危风险仪器设备。极易发生重大人身伤害或易损贵重的仪器设备,如:大型发酵罐、大型灭菌罐、气相液相色谱等。

B. 危险风险仪器设备。容易发生人身伤害或易损高值的仪器设备,如:冷冻离心机、高速或超速离心机、大型灭菌锅、发酵罐等。

C. 安全风险仪器设备。容易发生一般事故或易损的仪器设备,如:普通离心机、灭菌锅、电炉等。

D.无安全风险仪器设备.按照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使用不会发生事故和耐用的一般低值仪器设备,如培养箱、冰箱等。

三、教学仪器设备的配置与实验室规划

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实验教学要求,学院设立基础教学实验中心,依据专业特点和学科门类设置系级教学科研组织,按照实验室功能和仪器设备用途设置本科教学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以实验室为单位进行配置。

1. 本科教学实验室的设置。

A. 生物科学系.设置动物学基础实验室、植物学基础实验室、细胞生物学基础实验室、遗传学基础实验室四个基础实验室(按照功能和用途),设置动物学公用仪器室、植物学公用仪器室、细胞遗传学公用仪器室和电镜室、培养室等专门仪器室用于本科教学专用。动物学、植物学、细胞学、遗传学四个开放实验室,用于教学科研共用。

B. 生物工程系。设置微生物学基础实验室、生化与分子生物学基础实验室二个基础实验室,设置微生物学公用仪器室、生化与分子生物学公用仪器室、发酵工程实验室、培养室等专门仪器室用于本科教学专用。微生物学、生化与分子生物学二个开放实验室,用于教学科研共用。

C. 食品科学与工程系.设置食品科学与工程基础实验室,设置食品科学与工程公用仪器室、食品分析检验实验室、食品工艺实验室用于本科教学专用.同时设立食品科学与工程开放实验室用于教学科研共用。

D. 动植物学标本室.设置动物标本室和植物标本室两个分室。主要用于本科教学使用。

2. 教学仪器设备的配置。

A. 本科教学基础实验室。根据实验室功能,主要配置一般仪器设备和低值成套仪器设备以及配套的材料、药品。教学实验中心和各系要将分散配置的教学仪器设备及材料、药品全部集中,统一配置。对于台套数较多的仪器设备要集中配套配置在基础实验室。

B. 公用仪器室。主要配置较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及配套关联的仪器设备和材料、药品。教学实验中心和各系要将分散配置的较贵重精密仪器设备集中配置在公用仪器室。

C.专门仪器室.贵重精密仪器由教学实验中心和各系提出配置方案,调配房间,设立专门的公用仪器室.多台(套)贵重精密仪器设备根据用途和功能由学院统一调配, 教学实验中心负责管理,确保用于本科教学和共享开放。

四、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1. 教学仪器设备按照实验室的设置和归属,在学院和校职能部门领导下,由教学实验中心统一管理.在教学实验中心和系的管理下由各实验室实验管理人员具体管理。

A. 教学实验中心职责:根据专业建设和实验室建设规划,编制教学仪器设备的采购计划、方案;制定、检查、落实仪器设备配置、管理方案和有关规章制度;协调处理各系、各实验室有关教学仪器设备方面的问题;审核教学仪器设备有关重要事项;办理教学仪器设备有关手续和对外服务事项;管理、考核教学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组织培训教学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发布、管理、维护教学设备仪器网络信息;管理贵重精密仪器和专门实验室.

B.系职责:根据学院安排,配合教学实验中心负责本系教学仪器设备的调配、管理;负责本系教学设备仪器的日常维护和安全正常运行。协助教学实验中制定、检查、落实仪器设备购置、调配、管理方案和有关规章制度; 协调处理本系各实验室有关教学仪器设备方面的问题;管理、考核仪器设备管理人员,配合教学实验中心进行教学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编制提供本系教学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研发网络信息.

C. 教学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职责:教学仪器设备实验管理人员负责统一管理.贵重精密仪器配备专人管理,由本院教师兼任技术负责人,实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行政管理。 教学仪器设备管理人员须落实执行有关的规章制度;熟悉掌握所管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性能、用途和操作技能;制定管理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注意事项;拟定使用教学设备仪器的有关事项和收费标准;指导、培训、监督使用人员操作;登记仪器设备的运行、预约、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的维护、校验和检查;处理仪器设备的一般技术问题;负责仪器设备的安全、卫生管理;办理仪器设备的帐目、维修、报废等手续;领发、存管仪器设备的资料、配件、备件、材料、药品等;建立教学仪器设备档案;协助任课教师实验教学;开展仪器设备技术改造和研究创新工作;编制提供所管教学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研发网络信息.

2. 教学仪器设备须根据分类、分级和配置情况,规定使用办法,确保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A. 本科教学实验使用教学仪器设备,根据教学计划和课程表,由实验教学中心和系安排使用。学生纳入教学计划并计算学分的毕业实践、实践教学实验使用教学仪器设备,须由指导教师签字同意, 实验中心主任与系主任批准,预约登记后方可使用.

B.在保证教学前提下,授课时间以外使用教学仪器设备,须提前与管理人员预约,报经实验中心主任与系主任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本院学生使用A、B类仪器设备,必须持有导师或指导教师证明,并在教师指导下操作,并如实填写使用记录。使用人须按管理人员要求准备样品,自备材料和药品,并按预约时间使用并进行登记记录。

C. 院外人员使用教学仪器设备须根据学校和学院的收费标准收费。本院师生在任课时间外使用贵重和较贵重精密仪器设备,须根据学校和学院关于大型仪器设备开放使用规定和收费标准,经实验中心主任与系主任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完毕后,经管理人员签字, 实验中心主任与系主任确认,凭使用登记记录向实验中心交付费用。

D.使用A、B类、级教学仪器设备,须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门管理人员操作,未经技术培训不得开机操作。非专门管理人员使用时必须由管理人员指导熟悉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并对仪器设备性能进行检查。

E. 使用人员使用教学仪器设备时,必须进行登记,管理人员做好记录。根据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检查、告知、指导、监督、记录等规定和程序.每学期管理人员要对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汇总,有关资料要进行归档,管理使用工作量作为考核依据进行考核奖励.

F. 配置在实验室的教学仪器设备,原则上不予外借或变更放置实验室。如需进行调配须经实验中心主任与系主任同意,管理人员办理手续.

G. 使用人员违规操作,管理人员有权予以中止使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学院根据学校和学院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因违规、失责造成仪器设备损坏和事故的,按照学校“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办法” 和学校、学院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教学仪器设备的调配

1. 教学仪器设备必须保证教学使用,任何人不得占用教学仪器设备。

2. 教学仪器设备根据领用人所属系和仪器设备功能、用途和使用单位,由实验中心和所属系负责调配和收交管理。属跨系调配的由系主任报告学院,实验中心予以协调处理。

3. 已占用教学仪器设备或拒绝服从调配的教职工,在本办法发布实行后,要根据学院要求积极配合予以调配。如拒不接受调配,学院予以停发奖金,限报有关项目、课题和评奖。特殊情况难以调配移动的,学院将现放置仪器设备的实验室、预备室收回,设置为公用仪器室,由实验管理人员管理,供教学使用。

4. 教学仪器设备调配归位后,变更教学仪器设备领用人和使用人,统一由调配归位的实验室管理人员领用管理。所有本科教学实验室由试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管理,教师不再负责管理本科教学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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