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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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点部位与场所禁止使用电炉、明火,禁止将火种带入上述场地。

二、 严格重点部位的用电管理,不得随意变更电路、电器,增加用电设备,禁止乱拉电线,违章用电。

三、 重点部位不得存放保管易燃、易爆品,也不得带入使用。

四、 重点部位人员必须严格执守,不得擅自离岗或让他人顶岗替岗,房间钥匙不得转借他人或配制。

五、 重点部位必须重点配备消防灭火器材,保证正常使用,同时要就近安排水源,以备需要。

六、 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重要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七、 重点部位根据其用途予以专用,不得在重点部位进行文体娱乐活动,一般不在重点部位举行群众活动,确保重点部位无火险火灾,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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